“这么多?”高洵惊讶道。
叶臣只是笑了笑,他们不方便出手,借着白凌风的手,把江月白抓起来。
至于这些钱,给白凌风还是陆思哲。
这差不多,估计白凌风也不在意。
这家伙成天在陆老板那里白吃白喝。
不过回想起昨天的汉堡,叶臣意犹未尽。
别说魔族了,他都想当陆老板家里的灵兽。
吃的满足,没有心事。
这不就是逍遥的日子。
......
胡秦缓缓地脱下身上的衣衫,露出上半身缠满的白色绷带。
绷带下,隐隐透出丝丝血迹。
他漫不经心地将绷带扯开,随意扔到一边,似乎对这些伤痛早已习以为常。
他背对着镜子,开始给自己上药。
白色的粉末轻轻洒落在伤口上,瞬间,伤口似乎有了愈合的迹象,
但很快,它们又重新裂开,鲜血再次渗出。
这一幕让人触目惊心,仿佛那些伤口有着无法言说的故事。
回想起曾经与师兄联手击败师父时。
师父在最后一刻向他打入了一道符咒,让他身体上的伤口永远无法痊愈。
师父还在他心口上狠狠地打了一掌,导致他体内的灵脉摇摇欲坠。
如果没有丹药的续命,恐怕灵脉早就已经破碎。
他知道自己还不能死去,因为还有许多事情等待着他去处理,去安排。
......
落峻满怀期待的看着陆思哲做的苦瓜。
这是陆老板特意给我做的哎。
落峻德尾巴摇的更欢。
除了白凌风拒绝吃苦瓜。
晚餐所有人的碗里都有一份苦瓜。
落峻毫不犹豫的吃了一大口。
刚入嘴巴里面的苦瓜味道很冲。
它的脸瞬间扭成一团。
好苦啊,苦的它眼泪都要下来了。
玄夜强忍着那股苦味将它们都吃完了,毕竟只有先吃完这些苦的东西,才能去享受那些美味的饭菜。
毕方则一脸痛苦地叫着:“叽叽(苦死了。)”
显然,它对苦瓜这种苦涩的食物并不感兴趣。
当毕方看到在一旁吃苦瓜的落峻时,它心生一计。
趁着落峻不注意,毕方悄悄地用嘴叼起一片苦瓜,然后小心翼翼地丢进了落峻的碗里。
落峻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这一切,继续专注于吃饭。
他觉得苦瓜虽然难吃,但也不能浪费食物,所以还是坚持吃完了。
陆思哲添饭的时候,看见落峻认认真真的吃苦瓜夸奖道:“真乖。”
落峻兴奋的不得了,陆思哲一夸奖它,它就要飘飘欲仙。
陆思哲看着桌子上的招财:“招财,来几片嘛,对身体好。”
白凌风把头转过去,继续干饭,装作听不见。
陆思哲:“吃一块吧,大家都在吃。”
看着对方一脸的期待。
白凌风勉为其难的咬了一片。
小猫咪的表情很坦然。
陆思哲甚至以为对方吃的都不是苦瓜,这么能吃苦?
”再来一片吧。“陆思哲笑眯眯道。
白凌风面无表情的把碗拖开。
明晃晃的拒绝。
第129章 抓龙虾
吃过晚餐,陆思哲想起今日忘记跟张屠户订明天的牛肉了。
他离着张屠户家里不远,所以干脆去一趟。
夏天天长,吃过晚饭天还是亮着的。
他经常去订肉,算是熟人了。
张屠户夫妇看见他来,连忙招呼他屋里坐。
听见他还要二十斤牛肉,张屠户笑道:“你放心,明天一早我就收拾好给你送过去。”
看见他身边跟着的这群小动物。
张屠户道:“小陆是个细心人,养个猫啊、狗啊都照顾的比我们好。”
看看养的这几只,各个都是毛顺皮亮,看着就喜人。
张屠户忍不住上手摸了一把眼前的黑色大狗。
“好狗啊,这狗看家护院准行,哪天下崽子,我买一只。”
毕方:“叽叽(哈哈。)”
陆思哲有些尴尬:“这个是公狗。”
张屠户摇摇头:“总归会发情,到时候你别让它跑出去,去寻一只好母狗给它配。”
玄夜:“......”
这时候张屠户家里的小孙子,蹦蹦跳跳地从外面跑回来。
孩子全身上下沾满了泥土,连衣服和脸上都是脏兮兮的。
但是他却笑得很开心,手里还紧紧握着几只活蹦乱跳的龙虾。
张屠户的妻子一看到他就皱起眉头,大声说道:“二狗子,你怎么又跑到河里去了?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,不许再去!”
说着便准备上前拉住孩子,给他洗个脸。
然而二狗子机灵得很,迅速躲开,然后跑到了陆思哲面前。
陆思哲带来的小动物吸引了他的注意,他兴奋地叫着:“小狗!”
但他并没有伸手去摸小狗,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手太脏了。
这时,陆思哲对二狗子手中的龙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好奇地问道:“这些龙虾是从哪里抓来的?”
二狗子得意洋洋地回答道:“就在前面的河里呀,那里还有很多呢!”
说完,他还举起手中的龙虾向大家展示。
看着这些生龙活虎的小龙虾,陆思哲不禁咽了咽口水,心中燃起了一丝期待。
如果河里真有这么多小龙虾,那完全可以捉一些回家烹饪。
想到小龙虾鲜美的味道,他的味蕾开始蠢蠢欲动,仿佛已经闻到了那股诱人的香气。
夏天的夜晚,品尝一份美味的小龙虾当作夜宵,这才是享受夏天夜晚的最佳方式。
“哥哥,我带你去。”
看出陆思哲感兴趣,二狗子主动带他去河边。
立着河边周围长了不少芦苇。
下面就藏着一堆小龙虾。
二狗子下水立刻摸了一只小龙虾。
陆思哲也立刻脱了鞋袜,小时候他跟着爷爷奶奶没少下河抓小鱼和抓小龙虾。
河里的水并不凉,踩在淤泥上面还挺舒服。
不多会陆思哲就抓了好几只小龙虾。
看着陆思哲下水,白凌风也直接跳下来。
他不知道陆思哲为什么要抓这些东西,不过对方既然要抓,自己就陪他吧。
陆思哲看着招财在浅水里面慢慢滑行。
“小心一点,招财。”现在水不凉,让他玩一会也没什么,大不了回去洗洗毛就好了。
玄夜看见陆思哲在抓小龙虾,直接跑回家,这么多小龙虾,它去拿木桶。
落峻还没下过水,有些胆小,它尝试的把爪子放在水里。
爪子踩下去,淤泥是软的,爪子上面沾满淤泥,它忍不住抖抖爪子。
四只爪子都进入水里之后,一边走一边抖。
这时候看见一只小龙虾,兴奋的朝对方扑过去。
太用力半个身子都陷入泥坑里面。
陆思哲见状,立刻把它抱出来。
“你去岸上吧,帮我把小龙虾抓桶里面。”
这时候玄夜也把木桶叼回来了,岸上有不少陆思哲扔上去的小龙虾。
本来落峻因为自己还没帮上忙,还有些失落。
听见陆思哲这么说,立刻又高兴起来。
屁颠屁颠的跑去把小龙虾叼进桶里。
白凌风抓小龙虾的方式就很简单粗暴。
发现小龙虾,稍微用点灵力,爪子一拍,找好角度,对方就被拍到岸上。
这样算下来,他的速度最快的。
毕方瞅准水里的龙虾,直接冲到水里,不多时,爪子上就紧紧的抓到了一只,直接扔到木桶。
二狗有些羡慕:“哥哥,你养的宠物都好棒。”
陆思哲笑笑:“他们都很乖,不过你不能叫我哥哥,要叫叔叔。”
他叫张屠户是张大叔,二狗子是张屠户的孙子。
二狗子忍不住道:“可是哥哥你长得好看,根本不像是叔叔。”
落日的余晖,透过树叶的缝隙,斑驳地洒落在对方的脸上。
那柔和的光线仿佛给那张俊美的脸庞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,使得他的轮廓更加分明。
他的嘴唇微微上扬,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,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温润而通透的气息。
尽管身上穿着的也是普通的粗布麻衣,但不知为何,却比其他人多了几分与众不同的气质。
这种气质难以言喻,就好像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,让人无法忽视。
二狗子形容不出来,但是他觉得陆思哲就是好看。
他有个小叔叔,长得五大三粗,感觉有这个哥哥两个宽了。
在他的心里长得好看都叫哥哥,长得不好看的才叫叔叔。
白凌风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二狗子。
小屁孩的眼光还挺不错。
下一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