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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6章
    “作为职业足球联盟,我们必须要确保联盟法律在社会上扎根,确保竞技体育,尤其是拿到参赛许可证的球队,跟德国民众之间的紧密联系。”
    对于50+1政策的法理问题,dfl代表律师指出,dfl并没有违反反垄断法。
    “足球协会在其体育组织自主权的框架里面,从根本上独立于国家,有权通过自己的法规来维持基层体育和可控资本体系的存在。”
    “这在体育中是非常重要的价值体现!”
    德国球迷联盟则是坚决反对投资者进入,并表示他们正在积极组织更多的抗议活动,希望能够产生更加重大的社会影响。
    “我们的诉求很简单,始终如一地执行50+1政策,除此之外,其他任何一切对我们来说,都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,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捍卫50+1政策!”
    不仅如此,德国球迷联盟还要求dfl和德国足协必须要立即出面表态。
    “如果法兰克福不愿意遵守50+1政策,他们可以滚出职业联赛,我们不欢迎这样的俱乐部存在于我们的联赛体系当中!”
    还有不少理智的球迷认为,既然事涉反垄断,那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应该出面,审核50+1政策,如果确实违反了反垄断法,那就赶紧想办法去弥补,尽快堵上这个漏洞。
    中国财团的律师显然也是早有准备。
    在下一次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,直接拿出了证据。
    在德国足协dfb章程的第16c条,以及德国足球职业联盟dfl章程第8条都有规定。
    只有各自俱乐部持有大部分有表决权股份的公司,才被允许参与联赛的比赛业务。
    但有例外。
    dfl章程第8条第3款中表示:在一定条件下,允许持续20年投资和推广俱乐部足球运动的商业企业,自行控制联赛参与者。
    沃尔夫斯堡、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,这三支球队,都是通过第8条第3款,来规避50+1政策,也就是所有球迷所熟悉的特例。
    按照欧盟和德国的反垄断法,如果德国的50+1政策如dfb和dfl所说,是出于值得鼓励的社会和道德原因,从反垄断法的豁免中受益。
    那么,它就必须是以统一的、一致的、非歧视性的方式对待所有的会员。
    问题就来了。
    如果你dfb和dfl坚持认为,50+1政策适用于反垄断法中的豁免条例。
    那么,沃尔夫斯堡、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是怎么拿到特例的?
    反过来,如果你认为,狼堡、药厂和霍村拿到特例是合理的,那你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。
    你选吧!
    两个只能选一个,你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?
    这几乎可以说,就是一枚王炸!
    当律师扔下去时,除了球迷还在慷慨激昂的抗议、游行和发泄之外,从dfb到dfl全都鸦雀无声。
    德国媒体采访了很多精通体育法的律师、法院的法官,咨询他们对中国财团代表律师的观点时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,没办法!
    绝杀!
    但仅仅只是这样?
    不!
    很多球迷其实都有一个误解。
    以为50+1政策是基尔希集团破产之后,德甲球队出现巨大的破产危机时诞生的。
    实际上不是。
    它诞生于1998年。
    基尔希集团是破产在2001年。
    所有人都知道,98年的德甲是处在最鼎盛时期。
    当时整个德国足球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俱乐部股份制改革,多特蒙德等俱乐部上市也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。
    你要上市,要引进投资者,那就肯定要进行股份制改革。
    于是,这才有了50+1政策。
    但沃尔夫斯堡和勒沃库森是非常特殊的球队。
    他们几乎可以叫做厂队。
    这在当时属于特事特办的权衡之策。
    后来的霍芬海姆也是如此。
    毕竟投资了这么多年,把一支乡村球队带到了德甲,这还不够吗?
    但问题是,这确实是违反了反垄断法,限制住了准入的门槛。
    说句不好听的,德国球迷有什么资格去骂莱比锡红牛?
    人家限制了会员的门槛,跟你德国足协限制了俱乐部的投资门槛,不是一模一样吗?
    总部位于柏林的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很快就对外发表声明,应德国联邦法院的要求,他们将对50+1政策进行审查。
    这消息立马就引起了无数人的警觉。
    甚至就连很多球迷都纷纷意识到,真的是出问题了。
    柏林体育和知识产权法的专家法比安·莱茵霍尔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“从目前的种种情况来看,dfb和dfl违反反垄断法基本成立!”
    慕尼黑反垄断法的专家奥尔斯在接受采访时更是透露,如果50+1政策被认定,确实违反了德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,那么dfl里面的36支球队,都有义务向他们各自的投资者支付一笔赔偿金,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。
    具体金额多少,就看法院最后怎么判!
    舆论一下子就反转了。
    虽然球迷联盟还在不停地喊着,“足球属于球迷”的口号,但他们已经很清楚了。
    这是一次非常致命的危机!
    中国投资者是有备而来。
    人家就是摸准了50+1政策在法律层面上的漏洞,直接一击命中七寸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11月20日下午。
    法兰克福,德国职业联盟总部。
    足协主席格林德尔、副主席兼职业联盟主席劳巴尔等德国足坛要员,还有德甲和德乙36家俱乐部的代表们齐聚一堂,坐在了宽敞明亮的会议室里。
    讨论的却是一件让他们所有人都感到郁闷的事情。
    “我们跟联邦卡特尔局的代表组进行了会谈,已经得到了非常明确的信息。”
    “结果对我们非常不利!”
    格林德尔略带沉痛地宣布了这一结果。
    与会的所有人都反应得比较平静。
    包括36家俱乐部的代表。
    因为在过去的这一个多月里,他们已经接受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,对这一个结果已经有了心理准备。
    尤其是前不久,欧洲法院也出面了。
    只有本身没有造成特别危害的体育协会的规则,才能被考虑反垄断法的豁免。
    而说人话就是,你德国的50+1政策本身就对投资者进行了限制和约束,同时又没能做到一致性对待。
    虽然早已知道结果,可当它到来的时候,还是让所有人都感到郁闷。
    “那现在怎么办?”有比较心急的俱乐部代表提问道。
    格林德尔叹了一口气,“我们已经跟卡特尔局商量好了,他们会推迟对外公布结果,我们必须要尽快抓住这段时间拿出整改的方案。”
    “怎么改?”
    “沃尔夫斯堡、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必须要再在俱乐部上面设立一个委员会,套一层壳,具体如何操作,我们会委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指导。”
    “我们跟卡特尔局沟通过,他们认为可行。”
    “但这个解决方案只能用一次。”
    沃尔夫斯堡、勒沃库森和霍芬海姆的代表都纷纷表态,支持整改,全力配合。
    “现在最大的麻烦就是,不管是联邦法院,还是卡特尔局都建议我们尽快结束这场官司,最好是采取庭外和解的方式。”
    36家俱乐部的代表都面面相觑。
    庭外和解?
    那就是要跟中国财团商量和谈判。
    “联邦法院那边也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,一旦卡特尔局出具报告,就算他们有心帮助我们,我们也很难获胜。”
    “就算是在国内获胜,对方一旦起诉到欧洲法院,我们也是必败无疑。”
    “到那个时候……”
    格林德尔目光扫过了在场的36家俱乐部的代表。
    他发现,法兰克福的代表竟然不是主席彼得·费舍尔,而是奥利弗·弗兰肯巴赫。
    很明显,法兰克福内部已经提前完成了权力交接。
    杨诚可真够狡诈的!
    就算他的这场收购被德国联邦法院给判输了,他们要去欧盟那边起诉,也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。
    但现在,他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想要推进这桩收购,提前行使自己的权力了。
    “如果联邦法院或欧洲法院判我们输,那么,在座的36家俱乐部,还有我们德国职业俱乐部,都必须要支付一笔赔偿金给我们的投资股东。”
    这话一说出来,会议室里顿时就炸锅了。
    之前的种种判罚,那都是大局。
    尤其是对于中下游和德乙的俱乐部来说,他们更多是在捍卫50+1政策。
    但现在呢?
    如果输了,他们每一家俱乐部都要赔钱。
    这是在割他们的肉,切肤之痛啊!
    但这又是必然的。
    之前很多律师都已经提出过警告了。
    除非股东们主动放弃。
    但想一想,这笔钱估计不会太少,股东们会傻到不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