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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
    神宫离着城主府有些远。
    当初为了让白云远离权力中心,他刻意引导白云选择了较远的地方,此时却有些后悔了。
    神宫矗立在海岸边。
    它的外部是用白砖垒成的,洁净的白色在蔚蓝海面的衬托下漂亮极了,与天空中的云几乎连成一片。
    叶孤城进入神宫,绕了一圈,在卧房里找到了自己的两位徒弟。
    一红一金并列躺在床上,看起来分外和谐。
    叶孤城:“都什么时辰了,还不起?”
    沈稚和白云一起睁开了眼睛,同时坐起,同时开口:“你怎么来了?”
    吓死了。
    今天没去练剑,老师直接找到家里来了!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不能来?”
    白云:“这是我的地方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是的。”
    “这里确实是专为白云修建的神宫。”叶孤城道,“沈稚,我是来接你回去的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我还没有住够。”
    这里的床很好,被子也很好,各种物品的审美都很好,简直就是高档的主题公园。
    楼上还能看到海。
    真是不错的海景房。
    就是丰容少了点,短时间居住还可以,一直住在这里应该会很难受。
    叶孤城:“走吗?”
    沈稚起身,拿上自己的剑:“好的。”
    叶孤城心满意足。
    两人并肩走在海岸边,太阳已经升到了高空,阳光明媚极了,哪怕陆地中是寒冬,此时依然有些晒。
    沈稚靠近了些,盯着叶孤城的脸看。
    叶孤城没有说话,任由他打量。
    沈稚:“你为什么晒不黑?”
    海边的紫外线都很强,叶孤城早上练完剑回去的时候会被晒到,在城主府中练剑的时候也会被晒到。
    他不做防晒,竟然保持着瓷器似的莹白肤色,而且脸和脖子一点色差都没有,真的很神奇。
    叶孤城:“不过是寻常事,天底下晒不黑的人有很多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还有谁?”
    “西门吹雪。”
    沈稚心道,确实。
    西门吹雪也是天天练剑,皮肤白的像剥了壳的水煮蛋。
    “白愁飞。”
    小白确实走南闯北也不没有变黑,换身衣服就是贵公子。
    “陆小凤。”
    陆小凤的皮肤不算特别白,但是就属他最神奇,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,过得那么糙,身上连点风吹日晒的痕迹都没有。
    所以这就是设定的力量吧。
    沈稚想了想那副场景。
    肤色莹白如细腻瓷器的叶孤城在海边练了两天剑,脸、脖子还有手都被晒成了紫红色。
    那肯定不行。
    沈稚:“多亏你是纸片人。”
    叶孤城心道,这是在说自己如白纸一般苍白?
    正琢磨着沈稚话里的意思,海面上驶过来一艘船。
    这在飞仙岛是极其常见的情景,并不值得过分关注。
    但是那艘船很快靠在了码头,从船上下来十来个人,其中四人在前面开道,两人在中间提着一口箱子,还有八人跟在后面,浩浩荡荡,好大的排场。
    叶孤城定睛一看,发现箱子上写着“福威镖局”四个字。
    是白云找人押送的镖。
    叶孤城看了眼沈稚,见他脸上表情不变,对镖师们没有太多关注。
    也不知白云有没有将此事告知沈稚。
    如果沈稚知道白云这般向他示好,会不会再次替白云开口说话?
    想到那副场景,叶孤城倍感无奈。
    那躺镖是押运到城主府的,和他们完全顺路。
    叶孤城不想沈稚过多关注他们,“你要不要去城外的街市上逛一逛?”
    沈稚:“我自己去?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与你一起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你不是很忙吗?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今日上午有空闲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好的。”
    两人拐弯去了飞仙岛的集市上。
    飞仙岛很大,白云城只是其中的一座城镇,外面还有许多小的村落。
    这里的人很少以种田为生,多是靠着打渔、经商生存。
    岛上不会歧视商人,一直都鼓励贸易,外面的集市也很繁荣,似乎比城里的人还要多。
    叶孤城:“质量更好的会拿到白云城中贩卖,在这边的都是稍次一些的,不过价格也更便宜。我想,再好的东西在你眼中也没有价值,比起货物,还是气氛更重要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沈稚感叹,“你很了解我。”
    他从五百年后过来,除了珍珠宝石书画古董,什么没见过?
    书画古董他没那个审美,看不出好坏。
    珠宝就更不用说,系统都给他变成真的了,就算再好的宝石,也比不过他自带的那些。
    叶孤城说的对,氛围更重要。
    他快乐地去了摊子上,挨个挑挑拣拣,买了一条很漂亮的银鱼,外加一个玻璃鱼缸,又买了些五彩斑斓的石头,用来装饰鱼缸。
    叶孤城为他付过钱,“你若是想来,我随时奉陪。”
    沈稚抱着鱼缸,银色的小鱼在红袍覆盖的玻璃中游来游去。
    沈稚:“你好像变了个人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只是怕你误会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误会什么?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不讨厌你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我知道。”
    毕竟他有很多美好的品德,就算最开始对他抱有偏见,只要跟他相处久了,发现了他的优点,一定会喜欢他的。
    沈稚以为叶孤城不想见到他,也肯定是叶孤城自己的原因。
    他太寡了。
    绝世大寡王。
    活该寂寞。
    叶孤城:“你很好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是的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很喜欢你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是的。”
    “走吧。”叶孤城问,“要不要我帮你拿?”
    “我自己可以,而且我喜欢看鱼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两人从集市中走出,返回城主府。
    十几个镖师正从府里出来,管家在后面相送,“真是辛苦诸位了,大老远的跑这么一趟。”
    “不辛苦,拿钱办事,都是应该的,倒是兄弟几个还蹭了您一顿饭,您真是太客气了。”
    邱管家道:“一顿饭而已,算不得什么。宫主的东西安然送到最重要。”
    “宫主?”
    “城主已为白云城建立了神宫,如今他正是灵毓宫主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这么听起来,白云真的很像你的女儿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……我非皇帝。”
    沈稚:“无所谓,反正没人管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……”
    镖师们留意到了从外面回来的二人,他们见过叶孤城,见沈稚身着红衣,与叶孤城关系亲密,便知道他就是“血衣剑客”。
    福威镖局的名声这么好,有八成是因为押运的货物能准时送达,还有两成是他们会做人,即便丢了货,与雇主打好关系,好好沟通,雇主也是可以体谅的。
    镖师们主动打招呼道:“叶城主,又见面了。”
    叶孤城漠然颔首。
    镖师又跟沈稚寒暄:“您就是血衣剑客沈稚吧?果然是青年才俊,一看便知气势不凡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
    镖师们噎住了。
    叶孤城怕沈稚得罪人,主动开口转移话题,“辛苦诸位了。”
    镖师受宠若惊,“哪里哪里,谈不上辛苦。”
    叶孤城对邱管家说:“你去送这几位去码头。”
    邱管家:“是。”
    “您真是太客气了。”
    邱管家带着十几个镖师离开,叶孤城松了口气。
    沈稚快步进府,刚来到后院,就看到了摆放在正中心的箱子。
    箱子上的封条已经打开,看起来是验过货了。
    他把鱼缸放在台阶上,掀开盖子,里面的人偶瞬间膨胀,一条胳膊鼓了起来。
    沈稚提着人偶的脖子把它拿出来,整理好衣服,放在叶孤城旁边比量,“真的跟你一模一样!”
    叶孤城神情冰冷。
    沈稚:“再给它染个色,把头发染成黑的,画好五官,再挑一把剑,缝在它的手里,那就更像了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……”
    沈稚:“晚上可以抱着睡觉。”
    叶孤城想到了那一晚,白云贴的自己很近。
    如果是沈稚的话……叶孤城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,感觉自己可能会更不自在。
    那种不自在,应该如同少年慕艾一般吧。
    沈稚:“晚上你抱着它睡。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……”
    沈稚忍无可忍:“你为什么老是不说话?”
    叶孤城:“我心中思绪纷杂,不知该如何说起。”
    这么一说沈稚就明白了。
    “我也经常有这样的感觉!因为想要说的话太多了,每一种回复都可能会引向不同的话题,但是我又都很想聊,纠结半天选不出来,最后都错过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