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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去的新娘 第47节
    时母:“小遇,还不快去帮帮你老婆。”
    时遇白皙的脸颊泛起红晕,支支吾吾地开口:“我和你一起去吧,老婆。”
    我呆住。
    结婚两年多了,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老婆。
    有点羞耻。
    我脸颊发烫,轻咳:“不用,家里厨师都在,我找他们帮忙就行。”
    时遇低垂着眼不敢看我:“哦。”
    以我对这人的了解,他此时一定正陷入懊恼和忧虑,胡思乱想着担心他刚才的称呼会惹我不高兴。
    于是,我凑到他耳边:“我没有不高兴哦,老公。”
    时遇愣了几秒,脸上慢慢绽放出明亮的笑容,温顺地点头:“好的,老婆。”
    脸更烫了。
    明明只是互称老公老婆而已,为什么感觉如此肉麻?
    忙忙碌碌一下午,天黑后,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十几道菜。
    大人们更怀疑了:“这些都是你做的?”
    我脸不红心不跳:“当然。”
    其实我只做了一道糯米丸子,其他都是厨师做的。
    想让我伺候全家,做梦。
    时遇眼底带着惊喜,因为只有他知道这道糯米丸子意味着什么。
    这是他渴求了十几世的东西。
    现在,我终于给他了。
    从此,他再也没有遗憾,没有执念。
    大家落座在餐桌前,周围是时遇悉心布置的气球彩带。
    这是我们的孩子人生中第一个生日派对,未来还会有很多很多个。
    前尘,旧怨,似乎正在欢声笑语间一一和解,消融。
    不,所谓前尘,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场平行时空的幻梦。
    假如没有人记得,那就相当于没有存在过。
    我抬头看向那个与我一起经历了十七次重生的人,他也正在看着我。
    我的同伴,仇敌,丈夫。
    我的,邻居先生。
    还好,我并不是孤独一人。
    还好,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。
    我沐浴在时遇满眼炽热的爱意中,冲他缓缓扯起嘴角。
    惟愿,此刻可以永恒。
    第16章 初遇01
    从记事起,我便能从自己身上闻见腐烂的味道。
    刺鼻,阴森,可怖。
    那是尸体的味道。
    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,体温和心跳,我低下头,看见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恶臭流脓的腐肉包裹着,我抬手抚摸自己的脸,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。
    奇怪的是,其他人看不见,也闻不见。
    “小遇长得真可爱。”
    “小遇皮肤好白呀。”
    “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。”
    大人们像对待普通小孩一样夸着我。
    然而当我望向镜子里的自己,只看得见一张血肉模糊的,辨不清面容的脸。
    似被尖刀捅了无数下,眼球,鼻梁,舌头,争相融为一体,化作淌血的肉块。
    年幼的我还没有学会撒谎,将自己看见的画面如实告知了时新立和齐雅,第一次,他们以为我是童言无忌,第二次,他们隐隐察觉出不对劲,第三次,他们终于意识到,自己的儿子好像不太正常。
    我确信,爸爸妈妈是爱我的。
    他们会温柔地哄我入睡,喂我吃饭,教我写字,陪我玩耍,事事以我为先,无论何时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,倾尽全力只为让我过上好生活。
    可他们也会在发现我精神有问题后,露出惊恐的表情,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,警告我不准发疯,不准胡言乱语,更不准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。
    但我那时只是个孩子。
    害怕,恐惧,困惑,我做不到将这些情绪完美地隐藏起来。
    我会因为腐臭的血肉而呕吐不止,我会被蠕动的蛆虫吓到哭哑嗓子,我会下意识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触,我会发疯般地刷洗自己的身体。
    渐渐地,再也没人夸我可爱了。
    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。
    我确信,爸爸妈妈是爱我的。
    前提是,我的存在不能让他们丢脸。
    时新立和齐雅急切地带我求医问药,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药片,在我的手背扎满无数针眼,把我绑在病床上一遍遍电击,然而当我睁开眼,仍然只能看见腐烂的自己。蛆虫顺着针管爬入吊瓶,化为液体再度回到我的身体里。
    “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?”
    “你是故意骗我们的对不对?”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呢?”
    他们开始崩溃,绝望,夜夜抹着眼泪。
    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个治不好的疯孩子。
    他们甚至怀疑我是装出来的,在故意博取关注。
    每一天,他们每一天都在不断央求我,求我正常一点。
    十五岁那年,趁他们睡着后,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。
    早在记事起,我就已经想这么干了。
    火光如同绚烂的烟花,灼人又美丽。
    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焰中,微笑着等待它们爬满自己每一寸肌肤,把那些恶心的腐肉一一烧净抹除,可时新立和齐雅却拖着焦糊的身体拼命护住我,在濒死之际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门。
    瞧,爸爸妈妈果然是爱我的。
    现在,他们也变成了尸体,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。
    后来我便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。
    自由,安静,惬意。
    再也没人在我耳边吵闹。
    可渐渐地,我又觉得,这样似乎有点孤独。
    太孤独了。
    十六岁那年,我用石头砸死了一个醉汉。
    我与他无冤无仇,只因我恰好路过了那个公园,而他恰好躺在那个长椅上。
    只是,恰好而已。
    反正周围没有人,也没有监控,有什么不杀的理由呢?
    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吗?会有人在等他回家吗?
    不关我的事。
    石头一下接着一下砸烂了男人的脸。
    血肉模糊。
    烂得像我一样。
    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烂的尸体?
    为何,偏偏只有我?
    没有人回答我。
    那我就自己去寻找答案,寻找同伴。
    只要把大家都变成尸体,我一定就不会再孤独了。
    十七岁那年,我用皮带勒死了一个中年女人。
    假装崴了脚的无辜高中生,楚楚可怜地向路过的大人求助。
    深夜人烟稀少,偶有人路过也都选择了无视我,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车,弯腰查看我的脚。
    我感激着,叹息着,将皮带温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。
    她是一个赶去上夜班补贴家用的孩子妈妈,比起对死亡的恐惧,她更害怕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。多么令人动容的母爱。
    但,不关我的事。
    女人拼命挣扎,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。
    于是,在她断气后,我剁下她的两只手,带回家放进了标本瓶里。